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周莉莉 2023-04-06

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西开放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和要求,发挥科研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全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办学体系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课题按照《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广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趋势,立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广西开放大学在广西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1.课题面向全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申报,课题主持人必须为办学体系内教职工。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校内人员不少于2/3。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课题的研究。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所申报课题内容不得与已获立项课题或已发表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课题和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可申报。

2.本年度校级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拟立项课题20项。分校立项课题数约占立项课题总数的40%。重点课题主持人要求具备副高()以上职称。重点课题立项不超过立项课题总数的30%,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立项。

3.申报课题须按照《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名称,否则申报材料将自动作废。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处理。

4.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22日。

三、课题经费和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资助。课题研究经费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6000/项、一般课题4000/项。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可参照执行。

2.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之日起计算,原则性上不可延期。

3.课题结题主体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重点课题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咨政报告不少于3000字,研究成果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一般课题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咨政报告不少于3000字,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成果重在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问题解决方案,避免过分聚焦纯学术理论。成果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否则不能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

1.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以单位进行报送。申报书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初评并填写意见、审核盖章。

2.请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校属各部门组织申报人填写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5119705@qq.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莉莉 联系电话:(07715854145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1号 广西开放大学科研处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

1.《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广西开放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西开放大学科研处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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