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 作者:教务处 编辑:黎富贵 2023-04-17

大教〔20235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校属各部门

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纸质考试定于2023年7月8日至9日进行,考试周期2天,每天安排4个考试单元。机考基于国家开放大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下称“一平台”)考试系统进行,机考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7月7日。形成性考核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现就本学期考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事项及要求

序号

时间

工作事项

工作事项内容及要求

实施单位

1

2023年79日前

执行考试文件要求

1.各科目考核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见附件1。

2.机考在“一平台”考试系统“内报考编排;形成性考核要求网考的课程按统设课在一平台学习平台进行考核。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2

2023年512日前

取得正式学籍学生报考

1.取得学籍资格的学生需在2023年5月12在考试管理系统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计划内报考并确认。凡是未报考而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无效,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报考工作。

2.跨学习中心报考工作:学生不在所属学习中心的考点考试,须在考试系统内申请借考学生需借考的考点提交申请,由对方考点审批,选择“拒绝借考”或“同意借考”,谁组考谁负责。

3.参加“机考”课程考核的学生需在“一平台”考试系统计划内完成报考确认,并由学习中心完成考试编排。

4.学生报考哪个试卷号,就考哪个试卷号的科目,纸质与机考考试(A/B卷试卷号)不能互替换。对于未按报考试卷号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入成绩。

5.学习中心不能为2022年春、秋季学期通报替考违纪的学生报考。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开放教育学院

3

2023年72日前

组织统设课和省开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形成性考核及终结性考核

1.附件1中形考手段为“网考”的课程是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http://one.ouchn.cn)的课程页面在线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所有课程形成性考核任务学生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7月12日~14日区开大教务处进行蓝本课人工导出形考成绩处理,7月15日学习平台系统自动报送成绩。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时完成作业,教师按时评阅作业。

2.6门思政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终结性考试和形成性考核学习平台上完成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任务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时完成作业,教师按时评阅作业。

2.在“一平台”考试系统为学生报考,采用“选课转报考”或“个人报考”(适合未取得合格成绩但已有历史选课数据的在籍学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学习平台的使用培训 (2023年春季学期入学学生初始登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Ouchn+8位出生年月日)。

4.学生须在各次形考任务规定期限内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各单位任课(辅导)教师须按规定完成每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评阅及成绩评定(评阅操作手册见附件2)。

5.学习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郑国峰,联系电话:16601539796。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4

2023年5

21

2023年7月7日

组织参加终结性考试(机考)

1.附件1中终考手段为“机考”的课程采用“一平台”考试系统(网址:https://ls.ks.ouchn.cn/)报考和编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8:30—20:30

考试机需安装考试软件,考试软件系统可在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模块内下载(网址:http://www.gxou.com.cn/jwc/info/1021/2518.htm)。

2. 做好学生照片采集工作:本学期期末纸质考试、机考采用人脸识别入场考试,所有考生须提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照片采集工具”微信小程序完成人脸识别照片采集。学生须下载打印准考证并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方可入场考试如考生照片缺失或不合格,考生将不能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进入考场,无法参加考试。

3. 学生准考证打印方法网址:http://www.gxou.com.cn/jwc/info/1021/2654.htm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5

 

2023年515

考场编排

1.区开大教务处将于2023年515日统一进行考场编排。

2.编排结束后,及时从考试系统中打印签到单、考场座次表等材料,并做好保存工作(查分工作需提供签到单等材料)。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6

2023年522日前

纸质考试试卷征订

1.纸质考试由区开大教务处统一进行考场编排并生成试卷订单各学习中心“一平台”考试系统核对并下载后提交管理分校汇总各分校汇总所辖学习中心试卷订单提交区开大教务处。不能为不是本考点的考生订卷,如有违规,则取消考点资格

2.听力光盘题签订单仍通过手工征订,按附件4格式将听力光盘题签订单上传至区开大教务处FTP/考办/分校上传/23春期考/试卷订单文件夹下。

3.区开大将试卷订单上传至区开大教务处FTP/考办/分校上传/23春期考/试卷订单文件夹下,供各分校、各考点下载核查。期末考试期间,区开大将派出巡考员对各考点试卷袋数进行核对,凡发现考点试卷袋数与征订数不符的,将严肃处理。

4.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复印试卷属于泄密行为。擅自复印试卷的考点,将按照相关条例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及考点负责。

5.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收取相关分部2023年1月课程考试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考试费结算“多订试卷费”一项收费标准为:按照每科报考人次,免费向订购试卷的各单位每科提供多10%的试卷,在此之外多订的试卷按3元/份的标准收取并上交国家开放大学。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7

2023年75

分校领卷

1.各单位需派专车专人(两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于75日到区开大教务处领取纸质考试试卷。日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各单位领取试卷后,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广西开放大学考核管理规定做好试卷保密保管工作。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8

2023年7

8~9

组织纸质统一考试

1.各单位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广西开放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组织考试。

2.在考试系统内完成考场信息维护、监考教师信息与照片维护以及主考授权与照片维护工作;做好监考人员的考试业务培训和考生APP操作培训工作。

3.考生身份核验: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至开考后30分钟内,监考员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考生身份核验APP对每一位到考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对于识别多次未能通过考生由主考进行入场核验,并按要求上传考场应急照片至“考试系统-考风考纪-考后核验”的“辅助材料”处(应急照片指考生手持有效身份证件与监考员合照并含时间水印照片)。

4.缺考、多订试卷处理: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应填写缺考考生试卷上对应的座位号,并在试卷总分栏标明“缺考”字样(缺考需回卷,不可用其他替代);将多订空白试卷在总分栏标明“作废”字样。

5.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将试卷排序(包括缺考考生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装进试卷袋,待考务人员核验无误立即当场密封装订不得等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再装订试卷,装订完毕后,将签到单上的保密号按如下要求填写到试卷袋正面底端的“备注”栏内:单位代码+保密号

6.必须保证每个考场使用唯一的一张签到表,不能出现2个考场使用同一张签到表(即2两袋试卷出现同一个保密号)。考点填写保密号错误的,造成无法登分的,届时相关单位考务负责人到区开大接受业务培训并协助完成登分工作。

7.因考试周期缩短,如有学生在同一考试时间段同时考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留考”的规定,做好相应的考试管理工作(即学生考完一门课程后,不能自由离开考场,应紧接着考另外一门留考课程,防止试卷内容泄密),留考考生需参加人脸识别本学期区开大将加强对留考工作的监控。

8.考点主考须7月20日前在考试系统“考风考纪”模块完成考后核验工作:依据现场考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标记正常、违纪、作弊、替考、扰考、存疑等。区开大对考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复核。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开放教育学院

9

2023年711日前

分校回卷

1.各单位需按回卷清单(另行下发,回卷清单电子版格式不得做任何修改)汇总、排序所辖考点考后试卷,以分校为单位进行回卷,凡未汇总、排序考后试卷的单位,将不接收回卷。同时将回卷清单电子版于2023年71012:00前上传到区开大教务处FTP/考办/分校上传/23春期考/回卷文件夹下。

2.各单位于2023年711日前派专车专人(两人以上)将考生考后试卷、特殊成绩登分表(附件5)、违纪处理统计表等材料送至区开大教务处。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10

2023年711日前

自开课成绩录入

自开课成绩由各单位附件5格式汇总后,电子版上传至教务处FTP/分校上传/23春期考/23春-特殊课程成绩,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至区开大教务处,由区开大教务处负责成绩录入。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11

2023年716日前

阅卷登分

1.机考阅卷工作:2023 年7月11日14日。

2.纸考阅卷工作:2023年712日至14日。

3.期末登分时间:2023年713日至16日。

区开大教务处、文理学院

12

2023年711日前

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上报

1.文理学院于2023年526日前将12月份符合办理毕业的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区开大教务处考务科,电子版发教务处考务科邮箱 gxkdkw@gxou.com.cn

2.文理学院2023年711日前将本学期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区开大教务处考务科,电子版发教务处考务科邮箱 gxkdkw@gxou.com.cn

3.各单位需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13

2023年728日前

考试

总结

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总结,各单位将所辖考点的总结材料审核汇总上传教务处FTP/考办/分校上传23春期考/23春考试总结。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开放教育学院

14

2023年720日前

第一次成绩下发

第一次下发本学期成绩,各单位及时将成绩下发到所属学习中心并通知学生。各分校、学习中心可通过登录“一平台”考试系统成绩汇总模块查阅和下载成绩。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15

2023年721-8月25

成绩

复查

各单位汇总复查表后,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8:00前将复查表和复查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gxkdkw@gxou.com.cn;具体按本学期期末下发成绩通知要求操作,凡超过复查截止时间再提出复查申请的,将不予复查。区开大教务处于9月8日前反馈复查结果。

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区开大教务处、开放教育学院

17

915日前

合成

发布

最终

成绩

“一平台”考试系统中发布本学期最终成绩,并将最终成绩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区开大教务处

二、考核手段

(一)纸考终考手段中的“纸考”表示该课程采用期末纸质统一考试,需征订试卷,由区开大组织评阅考后试卷并将成绩录入国开一体化管理平台考试系统

(二)网考形考手段中的“网考”表示在国家开放大学“一网”的学习平台(见工作流程表中第2点)完成各市开放大学各市电大(分校)、学习中心组织评阅作业成绩由区开大录入考试系统。

(三)机考终考手段中的“机考”表示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的考试系统内完成,需使用“一平台”考试客户端在考点机房统一组织考试,客观题由系统自动评阅,主观题由区开大组织教师进行评阅并将成绩录入考试系统。

(四)其他大作业、论文、调查报告、个案研究报告、作品等考核方式,按附件1的备注栏说明提交。

三、部分课程考试说明

(一)形势与政策课程:

形势与政策学生答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对于拟参加2023年7月份毕业生审核的学生,学生作答和教师评阅均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1.2020年春季学期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学习一个学期且学习成绩达到60分以上,即可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有效成绩。

2.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0 年秋季学期注册入学的学生,要求学满4个学期且每学期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区开大将 4次合格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有效成绩。

3.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要求学满5个学期且每学期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区开大将5次合格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有效成绩。

(二)“双及格”要求

统设必修课程的“双及格”指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须同时及格,课程的考试方为合格,“双及格”课程见附件1。

(三)英语口语课程考试说明

英语口语(1)(试卷号22146)、英语口语(2)(试卷号22147)、英语口语(3)(试卷号22148、58249)的考试形式为口试。

课程高级商务英语听说(试卷号11357)、英语听力(1)(试卷号22149)、英语听力(2)(试卷号22150、57913)、英语听力(3)(试卷号22151、58286)终结性考试均为听力考试。

课程高级英语听说(2)(试卷号11356)、英语语音(试卷号23949)的终结性考试包括听力考试和口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各占终结性考试成绩的50%。口试在听力考试完成之后进行,每位考生限时10分钟(含抽签后的准备时间)。

各分市开大(电大分校)统一征订以上课程听力考试所用光盘和口试所用题签(附件4)。口试题签袋内装:三组考题,每组3套题签,其中一组考题供学生抽签答题用,另两组供教师评分使用;评分标准2份;成绩登记表4份。

(四)本科、专科实践环节课程说明

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按照原要求、流程和方式进行。

专科论文、实践环节等课程采用网上提交作业的考核形式,由学生按照课程要求,在学习平台提交作业,各单位负责组织教师进行在学习平台评阅,成绩由区开大教务处导入考试系统。

(五)“作品”考核形式课程说明

素描(1)、素描(2)课程,园林设计等课程考核需提交作品,各单位必须将课程考核材料随纸质试卷一同交至区开大教务处,由区开大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评阅并录入成绩。

四、考试工作纪律

各单位应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促进学风建设。加强监考培训力度,切实落实监考责任,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考试期间要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发生。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考试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广西开放大学举报电话:0771-5853532、0771-5851720,举报电子邮箱:zx_kaofengkaoji@gxou.com.cn。

国家开放大学举报电话:010-57519085、010-57519020,举报电子邮箱:jbxx@crtvu.edu.cn。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课程考试安排

     2.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作业评阅管理操作手册

3.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学生操作流程

  4.2023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光盘题签订单

  5.2023年春季学期特殊课程考试成绩登分表

  6.国家开放大学考生身份核验APP(二维码)

 

 

 广西开放大学

2023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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