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开放大学、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0 号)及《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桂开大开〔202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放大学体系内开展2023年度广西开放大学及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
(一)组长:广西开放大学分管校领导
(二)成员: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评审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开放大学体系开展2023年度广西开放大学及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推荐、组织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开放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2023年1月和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每生奖励3000元。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的评选条件及程序遵照《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4)执行。其中,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2.在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择优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四、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按本单位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1%推荐,毕业生不足100 人的推荐1名 (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广西开放大学择优推荐11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进入广西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个人及集体荣誉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包含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3.列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4.选树为国家及省部级各类“先进典型”者。
5.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大型企业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五、推荐材料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二)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三)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入广西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须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注明材料目录。
六、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具体的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提交到评审小组办公室(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成绩单格式统一。同时,在成绩单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三)候选人所在学习中心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世辉
邮 箱:ddkyzhb@126.com
电 话:(0771)5842892
通信地址:南宁市东宝路1-1号704办公室(邮编:530022)
附件:
1.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4.广西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广西开放大学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