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学习中心,产业学院:
为了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注册的专业完成学业。因工作变动或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国家开放大学或学校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二、不符合专业的条件
1.学习中心未开设与学生同一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的专业,或开设相应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3.应予开除学籍、取消学籍的学生。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交纸质申请(见附件)。
2.学习中心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复审。
3.在“一平台”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操作,并提交相应电子材料,待我院学籍科审核。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3份。
2.学习中心批准后,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审批表报学校审核;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分别留存省级开大、市级开大及学习中心。
3.学习中心或市级开大核实学生是否足额缴纳已发生相关费用,按“一生一表”的要求填写《开放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书》并盖章,转学同时转专业的学生也要填写。请将扫描件电子版发学籍科邮箱kyxjk@gxou.com.cn。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入学前的年级,不能申请转入入学时未开设的专业。
2.转入医学类(如护理、药学等)有特殊入学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出具相关证明。
3.本科学生转入非相近专业学习,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补修课程。
4.学生进行省际转学时,若拟转入的学习中心未开设相同专业,应在转学的同时转专业。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开放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书》
广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6年8月31日